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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应用外语系请假制度的通知

开学以来我系学生请假人数陆续增多,多以考驾照、参加亲戚婚礼、回家看父母等为理由提出请假,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为了规范学生管理,现再次提出以下要求:

1.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若遇急事无法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先电话取得老师同意后方可事后补条假,否则视为旷课处理;

2.学生请病假,必须在就医后出具我院校医室或正规医院诊断证明,复印后交给本班学习委员,学习委员要保存好该证明,并附在该生请假条后,如无诊断证明,则该请假作废,视为旷课处理。各班学习委员每周一将上周请假条汇总后和教学日志一起上交辅导员处;

3.学生请事假必须严格控制,不可反复请假。请假要有充分的理由,并在请假条中写明请假详细原由,说明不清楚的不予准假。1天以上3天以下的假,需家长同意方可酌情批假。每学期请事假2次以上者,从第3次请假开始,每次请假除了要假条外,还要有手写的500字以上的申请书,对请假的详细原因,请假期间的行程安排,为何需要多次请假等情况进行说明,否则不予准假。

4.请假期满者或提前返校者,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即返校后及时到本班学习委员处,在请假条最下方写明销假日期,并亲笔签名。不按时办理销假手续,逾期按旷课处理。请假期满,如需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及时电话联系老师申请续假。

应用外语系

2013.5.8

注:1天以的假,向各班班主任申请;1天以上3天以内的假,需经班主任同意并签名后,再向辅导员申请;3天以上1周以内的假,经班主任、辅导员同意并签名后,向系负责人申请;1周以上的假,经各系审批后,报学生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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